《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121号令),将于2026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十六条第三款及第十七条内容,针对近年来职业索赔、恶意投诉等困扰经营主体的突出行业痛点问题,作出了明确的制度回应,进一步厘清了基层执法部门的履职边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积极的社会价值。但同时,新规在具体落地施行过程中,也面临新旧制度衔接不畅、基层执法尺度不一、社会认知误读偏差、恶意行为认定标准模糊等多重挑战,难免会在各方利益动机、话题争论等特定舆论语境下诱发出一些针对性舆情讨论,需要提前加以防范。

基于此,我们针对性梳理了近期部分维权群体而引发的一些典型舆情事件,将相关舆情风险梳理如下,以供参考。

一是新规生效初期一些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被关注讨论。新规发布后,为了更好地引导社会公众理解新规内容,尤其是新修改内容部分,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可能会将配套发布一批指导案例或典型案例,不可能避免地引起一些关联性话题讨论,由于个案情节、处置结果及裁量尺度差异,容易在舆论场域层面引发利益关联群体、职业打假群体、平台商家、普通消费者等各方基于自身立场的差异化解读和讨论,进而诱发诸如拉踩引战、制造对立、借题发挥等非理性声音,个别账号或借机蹭流量、浑水摸鱼,带偏网上舆论方向。

二是新旧规定前后衔接阶段化解存量争议诱发话题讨论虽然新规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至今年4月15日起生效,但各方对于新规的落实执行或仍存在观望态度、侥幸心理。部分此前因新规所列不予受理情形而遭遇投诉困扰的经营者,可能产生反向维权诉求,呼吁对既往职业打假行为进行倒查追责。同时,对于发生于新规生效前但处置周期延续至新规生效后的投诉举报案件,在执法实践中有可能出现法律法规适用、程序衔接及实体处理方面的矛盾和争议,易引发涉事主体不满并引发次生舆情。

三是部分以逐利为目的的职业维权群体可能转换做法消耗公共资源。职业打假群体出于维系团队运营、争取经济利益、延续自身IP等目的,在原有投诉路径受到限制后,可能转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访申诉、法院诉讼、直播曝光等其他方式,继续开展维权或牟利活动。这种行为可能将原先针对单一部门的投诉维权压力分散化,造成公共资源的进一步消耗,如果相关渠道处置效果不佳,还可能形成反向压力,导致市场监管部门承担兜底职责。

四是焦虑导向思维两极化等舆论议题陷阱容易引发争论部分网络大V、职业打假账号、MCN机构可能借新规施行之机,制造社会焦虑情绪,炒作“职业打假人是社会良心”“没有职业打假人社会将走向何方”“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监督”等片面论调。同时,上述主体可能对新规生效后出现的个别产品质量纠纷、消费者维权困难、食品卫生安全等领域典型负面事件进行炒作放大,释放负面效应、加剧公众疑虑,使舆论讨论偏离法治化轨道而转向情绪化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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